〈小國寡民〉
小國寡民。
小國(NA3)[+attr]寡(VH1N)民(NA1)。
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,使民重死而不遠徙。
使(VF)有(VG)什伯(S)[+co]之(T)器(NA2)而(C)不(DC)用(VC1X);使(VF)民(NA1)重(VP)死(NI)而(C)不(DC)遠(DV)徙(VA)。
雖有舟輿,無所乘之;雖有甲兵,無所陳之;使民復結繩而用之。
雖(C)有(VG)舟輿(NA2)[+co],無(VG)所(NH)乘(VC1)之(NH);雖(C)有(VG)甲兵(NA2)[+co],無(VG)所(NH)陳(VP)之(NH)。使(VF)民(NA1)復(DD)結(VP)繩(NA2)而(C)用(VC1)之(NH)。
甘其食,美其服,安其居,樂其俗。
甘(VP)其(NH)食(NA2),美(VP)其(NH)服(NA2),安(VP)其(NH)居(NA2),樂(VP)其(NH)俗(NI)。
鄰國相望,雞犬之聲相聞,民至老死不相往來。
鄰國(NA3)[+attr]相(DH)望(VEY),雞犬(NA1)[+co]之(T)聲(NI)相(DH)聞(VKY),民(NA1)至(VAS)老死(VH1)[+co],不(DC)相(DH)往來(VA)[+co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