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晉靈公不君〉
晉靈公不君。厚斂以彫牆。從臺上彈人,而觀其辟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孰,殺之,寘諸畚,使婦人載以過朝。
趙盾、士季見其手,問其故而患之。將諫,士季曰:「諫而不入,則莫之繼也。會請先,不入,則子繼之。」
三進及溜,而後視之。曰:「吾知所過矣,將改之。」
稽首而對曰:「人誰無過?過而能改,善莫大焉。詩曰:『靡不有初,鮮克有終。』夫如是,則能補過者鮮矣。君能有終,則社稷之固也,豈惟羣臣賴之。又曰:『袞職有闕,惟仲山甫補之。』能補過也。君能補過,袞不廢矣。」
猶不改。宣子驟諫。公患之,使鉏麑賊之。晨往,寢門闢矣。盛服將朝,尚早,坐而假寐。麑退,歎而言曰:「不忘恭敬,民之主也。賊民之主,不忠;棄君之命,不信。有一於此,不如死也。」觸槐而死。
秋九月,晉侯飲趙盾酒,伏甲將攻之。其右提彌明知之,趨登曰:「臣侍君宴,過三爵,非禮也。」遂扶以下。公嗾夫獒焉。明搏而殺之。盾曰:「棄人用犬,雖猛何為!」鬭且出。提彌明死之。
初,宣子田於首山,捨于翳桑。見靈輒餓,問其病,曰:「不食三日矣。」食之,舍其半。問之,曰:「宦三年矣,未知母之存否。今近焉,請以遺之。」
使盡之,而為之簞食與肉,寘諸橐以與之。既而與為公介,倒戟以禦公徒,而免之。問何故,對曰:「翳桑之餓人也。」問其名居,不告而退。──遂自亡也。
乙丑,趙穿攻靈公於桃園。宣子未出山而復。大史書曰:「趙盾弒其君。」以示於朝。宣子曰:「不然。」對曰:「子為正卿,亡不越竟,反不討賊,非子而誰?」宣子曰:「烏呼!『我之懷矣,自詒伊戚』,其我之謂矣!」
孔子曰:「董狐,古之良史也,書法不隱。趙盾,古之良大夫也,為法受惡。惜也,越竟乃免。」